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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人與資產指南

欠款公司停業或解散,負責人也找不到怎麼辦?

公司停業、解散與實際停止營運並不完全相同。先查核法人狀態、交易對象、負責人與可送達資料。

已停止營運的辦公空間示意
資料整理與案件研判示意
先記住這三件事
  • 先確認債務人是公司還是個人
  • 停業、解散與清算狀態要分清楚
  • 負責人不必然對公司債務負個人責任
01

先讀契約上的相對人

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、簽約人與收款帳戶是否一致?若交易過程混用公司與個人名義,需先釐清債務到底由誰負擔。

02

查核公司目前狀態

公開登記中的停業、解散、廢止或清算有不同意義,也不必然等於現場完全沒有營運。

  • 公司或商號登記沿革
  • 負責人與地址變更
  • 公開裁判、催收或交易線索
  • 實際業務是否轉移到其他主體
03

不要直接把負責人當債務人

公司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時,負責人是否負個人責任要看保證、票據、侵權或其他法律事由,不能只因對方是負責人就直接推論。

04

決定要找人、找資料或走程序

若缺的是送達與聯繫,重點在人;若缺的是回收判斷,重點在資力與交易變動;涉及責任歸屬與清算程序,應交由律師評估。

案件不知道從哪裡開始?先把債權、對象與現有資料說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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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案件初評

先確認問題,再決定要不要投入處理成本。

先說明債權來源、大約金額、最後聯繫時間與手邊資料,我們再幫您判斷需要協商、調查,或先取得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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